Agile Alliance
2001年時支持敏捷式開發的社群組成了Agile Alliance(http://www.agilealliance.com/),並且發表了Agile宣言與原則。
The Agile Manifesto (敏捷宣言)
獨立的工作成員與人員互動 勝於 流程與工具的管理
工作產生的軟體 勝於 廣泛而全面的文件
客戶的合作 勝於 契約的談判
回應變動 勝於 遵循計畫
The Agile Principles (敏捷原則)
最為優先的事情是透過早期與持續交付有價值的軟體來使客戶滿意。
歡迎需求的變動,即使是在開發的晚期。敏捷式流程駕馭變動來作為客戶的競爭優勢。
頻繁的交付工作產生的軟體,自數週至數月,週期越短越好。
領域專家與開發成員必須一同作業,並貫穿整個專案開發時期。
使用積極的工作成員來建構專案,給予他們環境以及支援所需的一切,然後信任他們能夠完成工作。
在開發團隊中最快也最有效的傳遞資訊方法就是面對面的溝通。
工作產生的軟體是衡量進度最主要的依據。
敏捷式流程倡導水平一致的軟體開發
專案發起者,開發人員以及使用者都必須持續的維持專案進度。
持續重視技術的優勢以及設計品質
最好的架構、需求以及設計會出現在能夠自我管理的團隊裡
在規律的反覆之間,團隊會反省與思考如何更有效率,然後相對的來調整與修正團隊的開發方式。
透過以上的條文相信讀者都能比較了解敏捷式開發的一些精神。當然,既然稱作一種原則,就代表團隊引用敏捷式開發時,並非照本宣科的一股腦引用,而是應該審視團隊與公司的文化及產業特性,來評估能夠參考的部份。
Ref:http://terenceleu.blog.ithome.com.tw/post/213/1004
留言列表